根據現行政策規定,現就我省新生兒落地險參保繳費相關(guān)事項提示如下:
一、新生兒自出生90天內(含90天)可辦理新生兒落地險,自出生之日起到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。
二、超過(guò)90天未參保繳費的新生兒,不能補辦新生兒落地險,但可以在今年集中征收期內(2021年9月1日-12月31日)繳納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用,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。
三、特別提醒,今年內出生并已參保繳費新生兒落地險的,無(wú)須在今年集中征收期內繳納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用。
來(lái)源:海南稅務(wù)